近日,记者从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,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,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至12月在亳州市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,并向亳州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,呼吁各方携手共建安全、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。
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与民心工程。食用植物油作为百姓餐桌上的必需品,其质量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,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聚焦食用植物油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存储、使用等全链条环节,严厉打击掺杂掺假、以次充好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、虚假标注、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、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生产过程把控不严等突出问题。
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,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向亳州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发出五项倡议:
一是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生产经营者需严格落实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,完善并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机制,将食品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环节、每个岗位。
二是保持环境卫生整洁。持续维护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设备设施清洁,严格把控生产关键点。一旦发现原料异常,应立即停止生产,并落实出厂检验制度,确保每一批产品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三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。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,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、许可证和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件,做到货票相符、票账一致。严禁采购非食用油及“地沟油”等回收油,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环节。
四是健全完善追溯记录。如实记录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的各项信息,包括名称、数量、销货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,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。通过建立健全完整的产品追溯记录,实现食用植物油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,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持。
五是切实保证食用植物油质量。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,不得掺杂掺假、以次充好;不得以低价植物油冒充高价植物油、浸出工艺冒充压榨工艺、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;不得违规添加香精香料(如乙基麦芽酚等)、色素或非食用物质;不得虚假标注植物调和油成分比例、生产日期,杜绝虚假宣传等行为。
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,加大监管执法力度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,形成有效震慑。同时,也希望亳州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积极响应倡议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共同守护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